全体教职工、各位同学及广大校友:
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(教育部第31号令)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新一轮公办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政法〔2022〕6号)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公办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政法〔2022〕29号)要求,为切实做好章程修订工作,现将《徽商职业学院章程(征求意见稿)》面向全体师生员工、离退休同志、广大校友及关心支持学院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,相关材料见附件。
征求意见时间截至8月17日下午17:00,请在截止日期前将有关意见(附件3、附件4)发送至指定邮箱。在反馈意见时,请注明“徽商职业学院章程修订意见”,并留下姓名、联系方式等信息,以便我们和您取得联系。
感谢您对学院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!
联系人:周利民
联系方式:0551-68580112,18056028929
邮箱:358508937@qq.com
徽商职业学院章程(征求意见稿)及相关依据(点击下载)